加入日期: | 2022.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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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7 |
招标代理: |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号楼修缮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2021ZBDL041-5
项目名称:宁波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号楼修缮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50606
最高限价(元):145060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号楼修缮项目(施工)
预算金额(元):145060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育才路 289 号宁波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内;
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391.26平方米;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5.质量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
(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在响应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5)供应商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磋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民政局网站(nbmz.ningbo.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2年 9 月 26 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楼609室
收件人:王工 联系方式***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当天人员需持绿色“浙江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楼开标室。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5单位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2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楼6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