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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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3 |
招标代理: |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温州市 |
内 容: | 关于****年第二期*****区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省财政厅《**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号)、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广公 |
关于2022年第二期温州市洞头区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广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的通知》(浙财函【2021】224号)和《温州市洞头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修订)》(洞财预执〔2019〕11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就2022年第二期温州市洞头区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2022年第二期温州市洞头区区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内容:2022年第二期温州市洞头区区级财政资金存放银行账户及存款金额,存放期限为1年期,到期之后,一周之内按各险种转回专户。
2022年第二期竞争性存放的财政资金(社保资金)合计为40500万元。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在温州市洞头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区人民银行管辖权为准)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在洞头区内设有分支机构,且设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2.2 符合条件的银行,须以洞头区辖内分支机构名义参与竞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8:30起至2022年9月23日09:30。
(二)报名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采云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招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下载或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政采云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
投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机构地点:洞头区新城一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