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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14
截止日期:2022.09.21
招标代理: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农业农村局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进行询价采购(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标段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单价限价 采购总额 一标段:药剂 **%烯啶虫胺可湿性粉剂 *
 
招标公告正文

启东市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进行询价采购(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标段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单价限价

采购总额

一标段:药剂

60%烯啶虫胺可湿性粉剂

70g/袋

32元/袋

26万元

25%甲维茚虫威水分散粒剂

50g/瓶

38元/瓶

28万元

0.136%赤

吲·乙·芸苔可湿性粉剂(碧护)

50g/瓶

148元/瓶

2万元

0.01%14-羟基芸苔素甾醇

500ml/瓶

99元/瓶

2万元

合计

58万元

二标段:肥料

50%的缓释肥(其中N含量≥23%)

N:P:K为24:16:10

4780元/吨

98万元

三标段:

诱捕器

水稻大螟诱捕器

1套包含1个诱捕器(含支架)+2个诱芯;立杆高度≥1.5米,直径≥10毫米,诱芯持效期≥30天

42元/套

3万元

水稻纵卷叶螟诱捕器

42元/套

9万元

合计

12万元

说明:

一、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均为固定总额采购,各投标人仅需进行单价报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合同供货数量一标段、三标段为采购总额除报价单价后按“进一法”取整,二标段为采购总额除报价单价后按“进一法”保留一位小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参加一标段报价的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农药生产及经营许可证。

5.参加一标段、三标段报价的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在“苏农保[2022]10号2022年江苏省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荐名录”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

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

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相关附件、货物运输、搬运、临时场所存放、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其中参加二标段报价的供应商特别注意,因本标段采购物资金额较大,体积较大,在供货过程中涉及质量抽检,需要供应商提供临时场所(启东范围内)存放一定时间(一个月左右),质量抽检合格后,才能进行供货配送,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及专家评标费(一标段1100元,二标段

1600元,三标段600元)由各标段的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等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方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按附件1格式填写,法人参加的可不提供);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农药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限一标段);

(5)诚信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6)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附件4格式填写,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分标段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标段、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9月21日上午9:00截止前密封邮寄至江苏省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农业农村局,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陆娟娟,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植保大楼三楼会议室

注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报价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递交,各投标人应自行选择安全可靠的寄件方式,建议使用顺丰,确保报价文件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送达,如寄件未能按时送达,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供货时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

2.交货地址、交货期: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启东市范围),否则按违约处理。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供货的,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款1000元。

3.约定事项:

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按相关规定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的,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五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如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提供本项目产品上级销售商给予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中国地区销售商给予上级销售商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将视同为没有履约能力,取消中标资格,不给予中标通知书,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4.如提供产品为国内产品且成交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提供本项目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不能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将视同为没有履约能力,取消中标资格,不给予中标通知书,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六、开标条件及成交原则

开标条件:本项目各标段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方可开标。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其中一标段、三标段为投标人各产品单价报价÷单价限价×权重系数(权重系数为各产品采购金额占该标段总采购金额之比)之和(保留两位小数)最低者中标;二标段为单价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有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本项目各标段根据成交原则确定前三名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履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采购人也可视情况进行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需经市管局进行质量抽检的须待抽检合格)。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承诺函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启东市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    标段)(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表

启东市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

报价表(一标段)

标段

采购货物

采购总额

权重系数

生产厂家

单价报价

1、药剂

60%烯啶虫胺可湿性粉剂

26万元

0.4483

      元/袋

25%甲维茚虫威水分散粒剂

28万元

0.4827

      元/瓶

0.136%赤

吲·乙·芸苔可湿性粉剂(碧护)

2万元

0.0345

      元/瓶

0.01%14-羟基芸苔素甾醇

2万元

0.0345

      元/瓶

注:合同供货数量为采购总额除单价报价后按“进一法”取整。

报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2022年     月       日

(注: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启东市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

报价表(二标段)

标段

采购货物

单价限价

采购总额

单价报价

2、肥料

50%的缓释肥(其中N含量≥23%)

4780元/吨

98万元

      元/吨

注:合同供货数量为采购总额除单价报价后按“进一法”保留一位小数。

报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2022年     月       日

(注: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启东市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

报价表(三标段)

标段

采购货物

采购总额

权重系数

生产厂家

单价报价

3、诱捕器

水稻大螟

诱捕器

3万元

0.25

     元/套

水稻纵卷叶螟诱捕器

9万元

0.75

      元/套

注:合同供货数量为采购总额除单价报价后按“进一法”取整。

报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

2022年     月       日

(注: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附件4:

格式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u2026\u2026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启东市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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