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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E3300000007000076010001]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14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14
截止日期:2022.10.08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温瑞**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E**********************]招标公告E********************/*/** **:**:** ***温瑞**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
 
招标公告正文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E3300000007000076010001]招标公告E33000000070000762022/9/14 15:41:17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 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99 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共整治河道25条。瓯飞起步区范围调整后为9条河道,总长12.72km,工程投资为40982万元,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83456.05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标段,本标段位于温州市经开区瓯飞起步区3、4号围区,整治河道长5993m,新建护岸、护坡长12110m,其中四甲浦(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为1851m,护岸总长度为3959m,中心南河南段(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1309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2600m,中心南河北段(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959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1846m,中心河(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1750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3436m,金海园区四甲浦水系连通工程河道全长60m, 新川浦水系连通工程河道全长64m;主要包括:河道开挖及回填、堤防护岸建设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堤防3级,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19713.69万元,计划工期81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19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09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09月2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8日 14: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5.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32500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325000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200719522@qq.com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

2

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的施工业绩;或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国内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施工业绩内容中包括施工造价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业绩金额以合同(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注:本项目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业绩。[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7.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的施工业绩;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施工业绩内容中包括施工造价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3级及以上堤防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业绩金额以合同(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注:本项目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业绩。如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项目负责人认定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中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准,投标时还需提供的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变更有水利行业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水利行业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 7.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其他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4.1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 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4.2涉及投标人资质延续相关事宜,依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执行。4.3投标人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评标当日提供的投标截止日以前(不含当天)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自行承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本附表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类似项目指:

详见上表,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3]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4]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5]

 

[6] 

[7]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②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4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标段概算投资在l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标段概算投资在0 1亿~0.5亿元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1亿元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元及以下且建筑物级别为5级的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由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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