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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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0 |
招标代理: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南莫镇校林村圩堤经济绿化示范点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莫镇校林村圩堤经济绿化示范点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莫镇校林村股份经济**社,代理机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
南莫镇校林村圩堤经济绿化示范点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莫镇校林村圩堤经济绿化示范点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南莫镇校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南莫镇校林村。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南莫镇校林村圩堤经济绿化示范点建设工程施工。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合同估算价:20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8)招标范围: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 09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http://58.221.196.23→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4.2响应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 09 月 20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9 月 20 日 14 :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递交网址如下:http://58.221.196.23/TPBidder 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南莫镇校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海安南莫村
联系人***
电 话:***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
电 话:0513-81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