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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碳粉、墨盒、硒鼓等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13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13
截止日期:2022.09.19
招标业主: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招标代理: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项目概况 **********碳粉、墨盒、硒鼓等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胜利路向荣大厦**层C室(门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ZZ*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碳粉、墨盒、硒鼓等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2022)ZZ096YQ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碳粉、墨盒、硒鼓等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碳粉、墨盒、硒鼓等耗材

1项

150000.00

150000.00

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委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委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委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至 2022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1)于本公司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2)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邮箱:xinheng0596@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信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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