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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生态环境专版宣传(二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1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13
截止日期:2022.09.27
招标代理: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专版宣传(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号**科技园**幢C座*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HJH-C****-****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专版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苏生态环境专版宣传(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7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ZHJH-C2022-0026

项目名称:江苏生态环境专版宣传(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加大江苏生态环境工作宣传力度,聚焦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计划在省级主流媒体开展(报纸)专版宣传,刊登12块专版,主要展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方式:请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代理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购买纸质采购文件。

售价:纸质版标书每份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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