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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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1 |
招标代理: |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依据*国资委《****管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绍*国资财〔****〕*号)和《补充意见》(绍*国资财〔****〕*号)文件要求,通过遴选方式按照国资委制定的国有企业战略**、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和债券承销商遴选评分标准,结合集团实际拟定的评分标准,确定集团战略**银行。 一、遴选对象的资格 |
关键词: | 银行 |
依据市国资委《绍兴市市管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绍市国资财〔2020〕3号)和《补充意见》(绍市国资财〔2021〕6号)文件要求,通过遴选方式按照国资委制定的国有企业战略合作、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和债券承销商遴选评分标准,结合集团实际拟定的评分标准,确定集团战略合作银行。
一、遴选对象的资格要求及范围:
参与遴选的银行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下面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批文。
二、合作期限:三年(如遇国家融资政策有重大变化和有银行合作期内不能履行投标承诺,集团可提前解除合作)。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22年/月/日至2022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95号中兴商务楼北6楼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材料。
四、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6、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09月21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95号603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下午14:30时
2、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95号603室。
七、相关费用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电话***
绍兴市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