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9.09招标公告 > 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Ⅲ标段)Ⅲ标段[E3300000007000728007001]招标公告

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Ⅲ标段)Ⅲ标段[E3300000007000728007001]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9
截止日期:2022.10.08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Ⅲ标段)Ⅲ标段[E**********************]招标公告E********************/*/* **:**:** 招标公告 ***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
关键词: 改造工程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Ⅲ标段)Ⅲ标段[E3300000007000728007001]招标公告E33000000070007282022/9/9 17:58:47

招标公告 

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2]306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瓯江干流上游段起于莲都区大港头镇,下游止于开潭电站附近青竹村(与青田县界相连);瓯江支流松阴溪堰头村(与松阳界相连)河段,瓯江支流好溪堰坝以下河段;河段全长约42km。建设地址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计划于 202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 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项目(Ⅲ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 本次招标内容

1、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分三个标段实施,本工程为Ⅲ标段。Ⅲ标段从本项目特点出发,按照“安全+”的建设理念,围绕水灾害防御、工程全周期管理、民生健步服务三大业务主线,基于物联网、三维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全域信息化治理服务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信息化基础设施:

①水文监测:石牛水文站改建、新建3个自动流量站等水文感知;

②环境监测:石牛大桥、水东大桥周边地区各布设1座水质监测固定站,开展大溪水环境监测建设。

③空间安防:防汛物资中心、管理房、驿站、堤防道路视频监控,以及人脸识别门禁、预警广播、自动升降柱等实体环境安防;

④巡查巡检:配置1个无人机自动巡查系统、8辆电动巡逻车。

⑤网信基础:实施45公里光纤、14条专线租赁、5台无线网桥,及1套通信设备、辅助管理等项目沿程通信基础设施;

⑥实体环境:防汛物资中心(一级驿站)、防汛物资会商中心、防汛物资中心机房、数字展厅等信息化基础设施。

(2)数字孪生平台:建设一套流域数据底板、专题数据图层,以及一套模型库、知识库、数字孪生引擎。

(3)典型应用

①工程建设业务应用:数字工地、建设业务协同管理、数字化档案管理、可视化多级大屏、移动协同管理、云资源租赁等;

②工程运行业务应用:数字协同管理、灾害防御辅助决策、河湖保护管理、移动管理、浙政钉应用、数据驾驶舱、民生健步服务、公众服务、系统集成;

③标准规范体系;

(4)网络安全:14套边界防火墙、5套上网行为管理、三级等保要求的管理网区与互联网区云安全策略租用等网络安全策略。

 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本标段的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④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包括档案整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3.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数字化平台设计符合全省数字化改革、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安澜”平台设计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数字化平台建设符合全省数字化改革、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安澜”平台建设要求。

4.工期:(36个月)1095天

本次招标建安概算造价5826.4939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②允许信息系统服务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本标段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水利工程设计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等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⑥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5.单位负责人***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①、②、③项业绩之一:

①自 2017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个合同水利工程信息化建安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工作。注:工程设计工作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证明材料:a 中标通知书,b 合同;a、b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和业主盖章证明的概算清单。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由其自身完成的设计工作符合资格要求。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并包含自身完成的工程设计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咨询业绩。

②自 2017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信息化工程总承包的工作。证明材料:a 中标通知书,b 合同, a、b 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和业主盖章证明的工程量清单。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自2017年1月1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信息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a 中标通知书,b合同,c 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a、b、c 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和业主盖章证明的工程量清单。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或施工)业绩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自2017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水利工程信息化建安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工作。注:工程设计工作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证明材料:a 中标通知书,b 合同;a、b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和业主盖章证明的概算清单。除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分包业绩外,其它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分包业绩按对应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同时须补充提供该工程总承包合同,否则不予认可。允许提供以设计分项负责人***

②自2017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③自2017年1月1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

注: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人员信息不一致时,按c、b、a的解释顺序为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业绩,按b、a的解释顺序为准)。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6.本工程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可以参加本工程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已在前个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被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开标、评标的顺序:一标段(开标、评标)→二标段(开标、评标)→三标段(开标、评标)

8.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如无注明且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公布巳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需要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9)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10)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1)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1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等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 09  月  09 日至2022年 09  月  19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 09 月 27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09  月 30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开标地址:***

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2年  09 月  09 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