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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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场监督管理局手机台宣传策划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情况说明: ****场监督管理局拟对手机台宣传策划服务进行采购,利用《*场监管新视点》和《我的消费我做主》专栏宣传栏目,根据****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特点,将宣传服务做到u***c立足新闻性、突出 |
关键词: | 手机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手机台宣传策划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情况说明: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手机台宣传策划服务进行采购,利用《市场监管新视点》和《我的消费我做主》专栏宣传栏目,根据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特点,将宣传服务做到u201c立足新闻性、突出思想性、增强服务性、加大监督性、提高可视性u201d的目标,办成一档有作用、有内容、有亮点、有特色,面向广大公众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市场监管专栏。
预算金额:49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需使用市级电视、宿迁手机台等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及宣传。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是宿迁市内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单位。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作为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全资子公司,负责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相关栏目宣传、活动策划及推广等事宜。
本项目需要专业的电视主持人、编导、摄像参与。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是宿迁地区唯一拥有全套专业设备、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在自有平台(宿迁手机台)实施直播的专业机构,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作为权威、主流媒体经营单位,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拥有《宿迁新闻》《楚风夜话》《政务时空》《精彩宿迁》等电视栏目发布权,并具有及时向央视、省台上送消息、专题报道,并对接广告资源及相关服务的能力。
综上,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在手机台宣传策划具有权威性、唯一性、指导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u201c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u201d,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实施单位为: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09月19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张海明(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宿迁分局、工程师)
专家二:华裕成(市软件园、工程师)
专家三:范广泽(宿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师)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09月19日18:00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