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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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增加火灾高风险区域排查整治模块、智能充电桩模块服务 附件*:采购实施前公告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 |
关键词: | 街 |
附件2:采购实施前公告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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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增加火灾高风险区域排查整治模块、智能充电桩模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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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内容: 我办拟计划增加火灾高风险区域排查整治模块、智能充电桩相关功能模块,从而实现一般巡查、专项巡查等相关应用功能,进一步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解决区域性火灾隐患。 |
项目预算金额: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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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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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 年9月9 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