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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第二批能力提升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三包)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9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9
截止日期:2022.09.30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第二批能力提升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三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2年9月9日8时至2022年9月2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20Q0GM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第二批能力提升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三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72000

最高限价(元):67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第二批能力提升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三包)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7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小型抗折强度试验机1台,振荡水浴锅1台,酸度计1台,土壤球磨仪3台,土壤振筛机3台,微波消解仪1台,火焰光度计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安装调试根据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022年9月9日8时至2022年9月2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自治区质检院纪委举报电话:***
驻局纪检组举报电话:***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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