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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公安局外山市际检查站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9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9
截止日期:2022.09.22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局外山*际检查站工程 (项目名称) *****局外山*际检查站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中泰宏鼎建设有限公司、**赛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磊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局外山*际检查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局,建设资金来源
 
招标公告正文

永春县公安局外山市际检查站工程 (项目名称) 永春县公安局外山市际检查站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中泰宏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赛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磊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公安局外山市际检查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9626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626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3)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1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年09月22日09:3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仟元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方式 。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均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njoy5191.com)、永春县公安局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9.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09月14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公安局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3599931367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8350712870   ,传真:***

 联系人***

开标地点: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2-09-09 09: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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