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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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19 |
招标代理: |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潮品荟(暂定名)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品荟(暂定名)项目由****-******-**-**-******号文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招标人)为**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 |
潮品荟(暂定名)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品荟(暂定名)项目由 2205-330481-04-01-522127号文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招标人)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桩基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钱江路北侧、广顺路西侧。本项目桩基工程采用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及钻孔灌注桩。
2.2招标范围为:潮品荟(暂定名)项目桩基检测,本次检测是对项目的试桩和工程桩进行桩基检测,具体详招标文件和图纸。
2.3招标估算:约99万元。
2.4工期要求:与施工建设进度同步,试桩养护完成后25天内完成检测并出具试桩的检测报告;工程桩土方扰动平稳后25天内完成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9日下午14时30分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712室。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扫“嘉行码”,出示“行程卡”,出示72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全程必须戴口罩, 送到立即离开。
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 EMS、顺丰)方式送达。如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形式,邮寄地址为: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宁市皮革城大厦703室)收件人:周小伟;联系电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 地 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703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俞先生、李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7212255 87000781 电话:***
传 真: / 传 真:0573-87211987
2022年 9 月 8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 |
*** |
4 |
企业类似业绩 |
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桩基检测类似业绩至少1个(要求单个合同价3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检测合同复印件 |
5 |
进浙备案证 |
浙江省省外检测机构应提交《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提供复印件)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
7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