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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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增城区 |
内 容: | ***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各债权人: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粤**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粤稳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粤**破***号《指 |
增城市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城市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各债权人:
2020年6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破申1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余粤稳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增城市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7月3日作出(2020)粤01破19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增城市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变价方案,对于无法通过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确定参考价的财产,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根据市场交易价格、财务数据等进行估价。因增城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增城区荔城镇明星村、棠村征地协议所享合同权益无法通过评估方式确定价格,管理人现参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变价方案以及债权人建议,确定增城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增城区荔城镇明星村、棠村征地协议所享合同权益本次起拍价为30,000,000元(叁仟万元整),拍卖公告期不少于15天,竞价幅度为不低于起拍价的1%,保证金为不低于起拍价的10%。同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的,债权人可申请以物抵债。
现特通知各债权人均可参加本次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全过程。对本次拍卖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15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拍卖无异议
特此通知。
增城市农机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