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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8
截止日期:2022.09.16
招标业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招标代理: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云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云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云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云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垃圾中转站;

2.1.2招标控制价:325034.93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标准: 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中云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污水池、设备间、综合池、污泥池、吹脱池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楚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7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参与简易招标项目的单位需成立分公司的公告》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我区内的施工企业或在我区成立分公司的企业,成立分公司的企业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若中标需由分公司开具相关发票,方能付款。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8投标人必须提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三楼公共服务中心开具的信用查询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否则按废标处理,之前已经查过的附查询报告复印件即可。投标时查询报告复印件单独提供不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

4.2获取方式:邮箱报名获取;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扫描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需包含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项目负责人***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

(5)以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于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发送到邮箱2352516950@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09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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