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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8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湘潭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8
截止日期:2022.09.16
招标业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招标代理: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湘潭市
内 容:***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应急管理局的***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名称:***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
 
招标公告正文
湘乡市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乡市应急管理局的湘乡市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2)108号           
3、采购代理编号:XY2022-35 
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01 湘乡市应急管理局移动执法终端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一项 380000.00 60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
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6、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书面承诺,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递交的资料必须年审合格并清晰,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请各资格审查入围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如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成功,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所有被邀请投标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恕不另行通知。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名 称:湘乡市应急管理局                             
(2)地  址:湘乡市行政中心五楼
(3)联系人***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工贸新区转盘处)
(3)联系人***
(4)电  话:0731-5679208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2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2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2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1.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本表不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
 
附件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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