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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计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8
截止日期:2022.09.15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
 
招标公告正文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2-555668

(三)预算金额:19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一、审计范围 江门市辖区内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包括中心本部、市区管理一部、市区管理二部、台山管理部、开平管理部、鹤山管理部和恩平管理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2022年度专项审计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要求(附年度报告模板供参考)完成2022年度财务及有关数据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 2.2022年度各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包括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年度盘点等,并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3.2022年度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2023年度专项审计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要求(附年度报告模板供参考)完成2023年度财务及有关数据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 2.2023年度各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包括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年度盘点等,并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3.2023年度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常规审计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在采购人指导和监督下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开展不间断的审计,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全面反映采购人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复查。每季度至少提交1份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事项底稿。 1.服务人员要求 ①常驻人员:投标人至少派驻1名常驻人员。常驻人员要求全日制会计、审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审计、法律或管理工作2年或以上,能熟练运用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工具。 常驻人员按照采购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考勤和管理。常驻人员应服从采购人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安排,不得拖延推诿。常驻人员应参加采购人安排的内审业务培训和其它培训,熟练了解采购人的业务政策、业务流程。投标人应保证常驻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连贯性,除因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外,原则上不作调整。 ②外部专家团队:当常驻人员的能力、经验、资源不足以应对本项目需要时,应由投标人的外部专家团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2.常规审计时间和数量 ①服务时间:2022年9月上旬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②审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进行审计。一是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提示的风险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核查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业务数量为平台提示的问题数量;二是通过核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等方式,对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审批合规性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重点风险业务进行重点审计。每月保底业务量:①单位业务抽检250宗;②贷款发放业务全面检查,每月约800宗;③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全面检查,每月约1500宗;④其余提取业务抽检800宗。三是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开展1-2次临时性审计。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对审计内容进行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采购人支付时间期限是指采购人向江门市财政局申请办理合同支付的时间,江门市财政局审查及实际支付时间不纳入支付时间期限。但采购人不得无故拖延提交财政审查的进度。 供应商应在约定付款日期前10个工作日以上提供发票,因未提供发票导致无法办理支付手续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服务内容:一、审计范围 江门市辖区内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包括中心本部、市区管理一部、市区管理二部、台山管理部、开平管理部、鹤山管理部和恩平管理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2022年度专项审计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要求(附年度报告模板供参考)完成2022年度财务及有关数据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 2.2022年度各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包括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年度盘点等,并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3.2022年度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2023年度专项审计 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要求(附年度报告模板供参考)完成2023年度财务及有关数据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 2.2023年度各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包括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年度盘点等,并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3.2023年度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常规审计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在采购人指导和监督下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开展不间断的审计,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全面反映采购人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复查。每季度至少提交1份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事项底稿。 1.服务人员要求 ①常驻人员:投标人至少派驻1名常驻人员。常驻人员要求全日制会计、审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审计、法律或管理工作2年或以上,能熟练运用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工具。 常驻人员按照采购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考勤和管理。常驻人员应服从采购人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安排,不得拖延推诿。常驻人员应参加采购人安排的内审业务培训和其它培训,熟练了解采购人的业务政策、业务流程。投标人应保证常驻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连贯性,除因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外,原则上不作调整。 ②外部专家团队:当常驻人员的能力、经验、资源不足以应对本项目需要时,应由投标人的外部专家团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2.常规审计时间和数量 ①服务时间:2022年9月上旬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②审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进行审计。一是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提示的风险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核查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业务数量为平台提示的问题数量;二是通过核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数据等方式,对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审批合规性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重点风险业务进行重点审计。每月保底业务量:①单位业务抽检250宗;②贷款发放业务全面检查,每月约800宗;③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全面检查,每月约1500宗;④其余提取业务抽检800宗。三是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开展1-2次临时性审计。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对审计内容进行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2-09-08 15:11:57 ~ 2022-09-14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2-09-15 09:00~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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