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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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环保产业生产示范园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标识标线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ZXJCG-Z************ 采购项目类型 材料设备 采购项目地址 **省/***/*** 采购人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关键词: | 设计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 2、供应商注册资金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0月至今)签订合同相加金额总计在4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4、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包含材料的运输、装卸、二次搬运、税金、质保、检测等费用。
品牌要求:见招标文件。 货款支付: 1、货物交货期结合施工进度安排,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2、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及全部技术资料后,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对应节点的工程进度款后按以下批次向乙方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见材料设备发票(符合甲方要求)。货款按月支付,乙方每月25日前申报结算书并提交合格的工程量计量报告,经甲方审核后按审核价的85%支付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过甲方、项目业主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经业主审核完成项目整体工程结算造价后14日内,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符合甲方要求),支付至合同总价货款的90%,本工程结算价最终经审计部门定审后14工作日内,甲方按约定扣留3%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后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从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计,两年缺陷责任期后且经甲方对保修工作的验收无误后一次性支付3%质量保证金。(不含利息)。乙方须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通过税务认证。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由乙方承担因增值税发票无效或税务认证未通过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