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C202209070026 |
---|---|
加入日期: | 2022.09.07 |
截止日期: | 2022.09.13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网络公开竞价销售砂石的竞价公告 场次号:************* 卖方名称: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竞价模式:公开竞价(延时) 延时机制:*分钟/次 最少开拍人数:* 最大延时时长:****分钟 可参与人员:企业用户 买方收费:*.*% 中标人数:* 竞价公告 |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网络公开竞价销售砂石的竞价公告
场次号:C202209070026竞价模式:公开竞价(延时)
延时机制:3分钟/次
最少开拍人数:0
最大延时时长:1440分钟
可参与人员:企业用户
买方收费:0.4%
中标人数:1
仓库名称:看货地址详见公告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看货时间:2022年09月07日-2022年09月13日
看货地址:
看货报名截止日期:2022-09-13 09:00
注:报名后才能看货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定于2022年9月13日在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dllg56.com)进行砂石的网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序号 |
规格(mm) |
数量(吨) |
竞拍底价(元/吨)含3%增值税 |
存放地点 |
1 |
0-10 |
10000 |
16.5 |
砂石场7#线, |
2 |
10-15 |
10000 |
17.5 |
砂石场7#线, |
3 |
10-25 |
10000 |
13.5 |
砂石场4#线 |
4 |
0-40 |
10000 |
12.8 |
砂石场5#,6#线 |
5 |
20-40 |
10000 |
15 |
砂石场3#线 |
本次公告的资源,全部采用延时竞价销售。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公告日-2022年9月13日上午9:00时报名截止,竞买人如需看样,请于公告日- 2022年9月13日与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联系预约看样,竞买人自愿到实物现场查看实物情况,并办理相关签字和拍照等事宜。
竞价时间:2022年9月13日10:00-11:00
三、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
2、竞价要求:
①本次出售的碎石,按含税起拍价格出售(含3%增值税)。
②本次出售面向具有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有效存续的企业。
③竞买人需具备销售周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
④本次出售的砂石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不扣杂。
⑤对本次出售的砂石,不可分解、挑选,不做质量保证,不受品名限制,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均以看货现场实物为准。
⑥竞买人看货与提货时现场全程禁止吸烟,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佩戴安全帽,并且按照生产现场要求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3、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前向电商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1万元(交款日期:至2022年9月13日上午9:00时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智联(鞍山)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30206886000021
备注:填写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的0.4%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竞价成功客户可凭其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和退款函向电商平台办理保证金余额的退款手续。
4、竞价规则:本批次碎石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价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梯度0.05元),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四、其他说明
1、砂石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具体准入要求:1)运输车辆需办理鞍钢矿业公司大矿车辆入厂证;2)运输车辆需安装烽火台定位设备;3)驾驶员需通过人员考试答题;4)司乘人需办理人员证;5)新增自提客户,需签订“安全(防火)、环保、治安承诺书”。6)以上买方自提车辆相关办证、安装烽火台定位设备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负责协调;
2、买方自提车辆进入鞍钢大孤山矿区域内管理要求:
2.1买方自提车辆进入大孤山矿区域内需严格遵守矿区属地管理要求;
2.2买方负责对自提车辆司乘人员实施有效管理,运输车辆严禁在大矿内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运输作业,每发现1车次,承担罚款2000元。并收回其车辆入矿、入厂证件,永久性取消该车辆砂石运输资格;
2.3买方运输车辆进入碎石作业区,应服从现场装车指挥,不得随意选择产线或成品料区进行装车;
2.4对于车辆不服从现场管理,卖方有权对车辆停运并收回车辆入厂证。
3、竞价成交后,竞买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出售人账户缴纳全额货款,并签订买卖合同;否则,将视为恶意扰乱竞拍秩序,没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竞买人一年内参加鞍钢网络公开竞价资格。买卖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履约保证金
4.1:竞买人按缴纳货款总额的2%计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剩余98%作为货款。当货款执行至98%时,双方无任何合同履约异议,剩余2%转成货款至执行完毕。
4.2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如约履行或违规违法,卖方视情况扣罚买方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直至取消买方继续参与合作的资格及追究法律责任。
5、有效期限:
5.1竞买人需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货完成;具体以运输车辆办理完入厂证时间为准,车辆入厂证办理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执行,有效期内必须执行完成,否则,视为违约。
5.2当由于鞍钢集团、鞍钢矿业公司等上级管理要求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供货中断、终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有效期10-15天。
6、违约责任
6.1由于鞍钢集团、鞍钢矿业公司等上级管理要求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供货中断、终止不视为违约。
6.2本次出售的砂石与鞍钢保产息息相关,如因鞍钢内部生产经营需要,与本次出售的砂石销售有冲突时,应以保产为主,不视为违约。
6.3如因客户原因影响生产,除终止合同外,视情况予以5000-10000元罚款,并将客户列入黑名单。
6.4买卖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7、结算方式:结算量以卖方验收结果为依据,结算周期以月度为单位,月度货款=单价×当月出厂验收总量。
8、付款方式:买方以网银方式支付预付货款,不收取承兑汇票。
9、联系人及电话:
电商平台联系人:周诗杨 电话:***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