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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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年新羌社区“国庆节”残疾人慰问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年新羌社区“国庆节”残疾人慰问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新羌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年*月*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 |
2022年新羌社区“国庆节”残疾人慰问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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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新羌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2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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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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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2年新羌社区“国庆节”残疾人慰问活动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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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为新羌社区在册74名残疾人购置节日慰问品; 2、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协同社区残协开展入户慰问活动。 |
项目预算金额:100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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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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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9月6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