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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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19 |
招标业主: |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校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E****GDF-*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校区 |
项目概况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南海校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2-2022FE2166GDF-2
项目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南海校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项目预算 |
服务期 |
1 |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南海校区消防维保服务 |
1项 |
¥81万元 |
3年(1年维保期满后服务质量满足考核内容则续签合同;如不符合,则采购人有权不再与该单位签订合同)。 |
备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服务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1年维保期满后服务质量满足考核内容则续签合同;如不符合,则采购人有权不再与该单位签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承诺函格式响应;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承诺函格式响应;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按《响应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3.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3楼远东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3楼远东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 9 月 7 日至2022年 9 月 14 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我司电子邮箱***
【备注】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2.购买磋商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通过银行转账并提交转账凭据,审批通过后即可接收磋商文件。
收款信息:(只接收公对公转账)
收 款 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小北路支行
银行帐号:650961626722
3.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报价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三)质疑受理
报价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受理单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