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嵊州市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上东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嵊发改中投〔2022〕23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法人为嵊州市上东水库管理所,招标人为嵊州市上东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人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嵊州市金庭镇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2273.31万元,本次招标工程审定预算造价:16462817.00元(其中预留金为800000.00元)。本次招标适用的下浮率报价范围为工程审定预算造价的8%-12%(预留金、暂估价和发包人供应材料或设备均不下浮)。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上限价格)为15209791.00元。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干渠设计中心线总长 20.539 公里, 其中总干渠 0.197 公里,东干渠 4.115 公里,西干渠 16.227 公 里。项目包括干渠衬砌及改造,渡槽、桥梁(箱涵)、水闸、避沙槽、放水口、进水口、里程标牌等配套建筑物的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认定:
3.1.1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
3.1.2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工程业绩有记录,但在该平台上没有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复印件),若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3.1.3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
3.2 信誉要求:
3.1.1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3.2.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3.3.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组主要人员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主要人员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还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4.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2年 月 日起至2022年 月 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3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5、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5.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继续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5.3投标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由于疫情的原因,本项目暂不邀请投标人现场观摩。
5.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20.191.224.7:8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期间须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200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电子保函、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或年度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证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应在2022年 月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电子保函提交时间相同),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抽签入围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有效标数量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如果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00家的,采用分二组抽签入围办法,若投标人数量能被2整除,则平分二组,每组抽取5家;若余数为1,则第二组多1家。举例:投标人数量为1201,则第一组在入围号为1-600中随机抽取5家,第二组在入围号为601-1201中随机抽取5家。此时第二组抽取时的入围号1001对应球号为1号,1002对应球号为2号,1003对应球号为3号......1201对应球号为201号,以此类推。(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7.2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标作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无需提交资信标和技术标,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作为中标价。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由招标人按报名顺序以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在下浮区间内确定各自的下浮率报价。然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对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7.3中标方式:推荐下浮率最大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4中标人需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执行。
7.5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 9 时 00 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8.2 投标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QQ技术支持群:306060147
9.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嵊州市上东水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金庭镇北漳村 地 址:嵊州市领带园二路国银智创小微企业园3号楼三楼
邮 编: 312456 邮 编: 312400
联 系 人: 叶志斌 联 系 人***
电 话: 0575-83588377 电 话: 0575-8309681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