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9.06招标公告 > 内蒙古鄂煤能源有限公司电煤运输专场交易公告(2022年9月7日-9月30日)

内蒙古鄂煤能源有限公司电煤运输专场交易公告(2022年9月7日-9月30日)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6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6
地 区:内蒙古
内 容: ***鄂煤能源有限公司(托运方)计划对**三电厂煤炭运输进行线上专场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承运方参加。 一、交易时间 ****年*月*日**:**-**:** 二、交易资格 *.*国能互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互通)资审合格的且同时符合***鄂煤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在鄂煤能源
 
招标公告正文
 

     内蒙古鄂煤能源有限公司(托运方)计划对包头三电厂煤炭运输进行线上专场交易,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承运方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2年9月6日15:00- 15:30                            

    二、交易资格

     2.1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互通)资审合格的且同时符合内蒙古鄂煤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在鄂煤能源备案合格)的物流企业均可参加。

     2.2交易前,承运方必须向国能互通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规则

     3.1 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摇签”的原则。

     3.2如少于三家交易商参与,出现流标情况,托运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低价进行挂牌交易。

     3.3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作废,并扣除其全额投标保证金归托运方所有。

     3.4交易商参与数量不限制,且允许一家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内,若成交单位放弃成交,扣除其全额投标保证金归托运方所有,托运方组织重新专场交易。

    四、2022年9月6日-9月30日煤炭运输量、拦标价:

 

货物

起运地

货物

到达地

拦标价

(元/吨)

最小

提报量

(万吨)

最大

提报量

(万吨)

运输

数量

(万吨)

点石沟煤矿

包头三电厂

118.45

1

1

1

备注:1、拦标价为含税价(9%税)。

       2、卸车费用由承运方承担,承运方在投标报价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将卸车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本次采购发生的平台交易费由成交承运单位和委托方共同承担。

       4、电厂卸车时间:由承运方自行踏勘并按照电厂实际要求组织运输,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五、相关要求

    5.1 报价:以元/吨为单位,最小变量为0.01元/吨。

    5.2 报量:以万吨为单位。

    5.3 车型要求:符合货物起运地、到达地要求及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车型。

    5.4车况要求:承运单位车辆必须确保车况良好,同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复印件备查。另外,承运单位能够随时提供运输车辆行车轨迹。

    5.5装车吨位:毛重不超49吨。

    5.6承运单位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成交承运方在煤炭运输期间,应当服从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单位的统一管理。在托运方采场范围内,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冷却风扇下加装兜布、排气筒改装不能直吹地面,车辆出托运方大门前必须苫盖好篷布。

    6.2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造成成交承运方不能按托运方要求完成运输,成交承运方应当及时通知托运方。

    6.3 成交承运方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按托运方要求,安装符合托运方要求的车载定位设备,并在托运方指定的物流平台调试上线,由此产生的相关服务费由成交承运方承担。

    6.4成交承运方要承担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的相关杂费。

    6.5在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成交承运方需安排足够人员做好开票、车辆秩序维护、煤炭安全巡查、封签检查、电厂接卸、磅单收集统计复核等现场管理工作。

    6.6 在承运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经营风险、安全风险及费用均由成交承运方自行承担。

   七、履约保证金管理

    7.1未成交承运方的投标保证金,承运方可向国能互通在银商通或E商贸通申请退款,国能互通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7.2成交承运方完成合同期内合同量,可在煤炭运输合同执行期满后10日内,由成交承运方申请,托运方审核确认后,安排国能互通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对于成交承运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合同量,经托运方月度考核兑现后,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八、合同履约执行期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

           

内蒙古鄂煤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