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9.06招标公告 >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路振兴大街4号自编B栋之一(前)物业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路振兴大街4号自编B栋之一(前)物业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街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6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工业大道南路**大街*号自编B栋之一(前)(下称该物业)采取公开招竞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合同签署单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租物业地址:******工业大道南路**大街*号自编B栋之一(前) *、建筑面积:***.**平方米
关键词: 街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路振兴大街4号自编B栋之一(前)(下称该物业)采取公开招竞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合同签署单位):广州市海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租物业地址:***

1、建筑面积:403.42平方米

2、挂牌公告期: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20日(10个工作日)

3、物业出租用途:商业

4、租赁期限:至2030年7月24日

5、免租金装修期:1个月

6、招租底价:月租金单价68元/平方米(即月租金27432.56元)起

7、管理费:20元/平方米(即月管理费8068.40元)

8、租金递增率:第2年起逐年递增3%

9、租赁保证金:54865.12元(即首年月租金的2倍)

10、水电保证金:27432.56元(首年月租金)

              三、报名具体内容

意向方在报名期内将竞投报名表(盖公章)(附件1)及签署《承诺书》(盖公章)(附件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扫描发到广州市海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邮箱hcjtyyb1101@163.com,竞投者在报名期内须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未在报名期内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竞投者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招租物业有两个或以上竞投者报名,需进行现场竞投。

四、支付交易保证金事宜

(一)竞投者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期内以公对公形式转账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州市海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海珠支行,账号:44053101040010896),并将保证金转账回单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hcjtyyb1101@163.com。其向广州市海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二)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三)意向方须按照公告或通知,按时参与广州市海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四)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五)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支付场地的租赁保证金;

(六)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举牌报价规则等制度要求。

(七)交易保证金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广州市海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

3、若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中标合同缴纳租赁保证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广州市海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

五、出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二)该物业按现状交付;

(三)不得用于经营废品回收、仓库、物流、低端纺织、低端生活用品、制衣、厂房、实体汽车经营、“五类车”等产业;不得用于经营和存放木质类品、布匹布料、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及危险品;

(四)意向承租方应直接经营,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转借该物业或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等任何实际将该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方按该物业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该物业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二)该物业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承租方须在该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此款项为相当于首年月租金的2倍)。该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将场地完全交回出租方,双方结清应缴费用后一个月内,由出租方凭租赁保证金发票无息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五)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六)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七)意向承租方竞价成功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过期视作意向承租方弃标处理;

(八)园区水电费标准(单价):电费1.6元(包含基础电费与用电维护费),水费6元(包括基础水费与用水维护费),另外按照面积计算公摊水电费。水电费均采用预付费形式收取,即预充值形式,合同到期后,会返回余额。

(九)意向方须知悉:出租标的无产权证,意向方承租该物业后自行办理相关商事登记手续,所有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如未能办理相关商事登记手续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的法律后果及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意向方不得以不能办理相关商事登记手续等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十)承租方需自行按相关政策要求自行办理营业证明等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执照等相关手续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承租方如对物业进行装修的,装修前须提供装修方案、装修图纸、装修工程预算造价清单和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等资料,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并在出租方同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为100000元,由出租方收取。装修完毕,承租方的装修无工程质量问题且未造成物业结构损坏、未发生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及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出租方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承租方。

(十二)出租期间,出租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承租方及经营现场的现场管理、安全、消防等方面开展定期检查,要求承租方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基本符合物业出租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若因经营装修需要,涉及原消防系统的变动,需承租方自行报建该物业的二次消防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三)承租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标的物业附属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损坏、老化等情况的,由承租方负责维护、修复和保养,并自行承担全部的费用。

(十四)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企业改制、城市规划建设征用、城市更新改造、市政建设需要、土地被收储、土地整体开发产权划转等原因,出租方有权在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后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且不予追究出租方的任何责任。承租方须在提前终止日前向出租方缴清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将租赁物业清理返还至出租方。

(十五)承租方出于经营需要,需在建筑物外设置招牌广告及其他户外招牌广告的,须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六)承租方应在物业外立面及入口大门显著位置加挂出租方统一标识(含logo),标识的设计、悬挂所产生的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但承租方在对外宣传介绍及相关的招商、合作、签约等经营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解系由出租方负责或可能参与承租方经营管理、或导致出租方需要或可能需要对外承担责任的行为。

(十七)意向承租方须知悉:根据《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属国企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和《区科工商信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属国企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补充通知》,本招租项目不符合租金减免对象的条件,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七、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必须是注册公司的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三)承租方租赁使用业态需符合商业业态。

(四)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具体详情可来电咨询:联系人:陈小姐,电话:***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 1+1大厦2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