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2-15477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5日 14时0分~2022年9月27日 14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5684.9845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3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首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费中标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业绩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施工资质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中标单位须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落款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11、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 14时30分 - 2022年9月27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5日 14时0分 - 2022年9月27日 14时3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 14时15分 - 2022年9月27日 14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