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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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05 |
招标代理: |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嘉兴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村文化家园及村史、党史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文化家园及村史、党史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 ,招标人为***许村镇**股份经济**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 |
招标公告
永福村文化家园及村史、党史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永福村文化家园及村史、党史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020-330481-72-03-107478 ,招标人为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永福村文化家园及村史、党史展览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许村镇永福村;
2.2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装修面积约:3300平方米,包括基础装修、软装、文化创意以及户外放置宣传创意小品的设计与施工,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本工程招标估算价9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 地址:***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2年 9 月 05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设计负责人*** |
***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 |
6 |
施工业绩要求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单个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展览馆类布展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特征或业绩类型的,可补充业主证明。(提供复印件); |
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企业财务能力要求 |
具有3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公司财务承诺书; |
9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 |
10 |
企业信用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为准,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11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2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