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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某单位医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9.02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阿克苏地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09.02
截止日期:2022.09.14
地 区:阿克苏
内 容:项目概况 **维吾尔自治区**某单位医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街道健康路供电公司集资楼*栋*单元***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JXZCS-***-* 项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某单位医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健康路供电公司集资楼1栋1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4日11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2]-JXZCS-001-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某单位医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按单价计算(单价详见防疫物资目录)

 

最高限价:按单价计算(单价详见防疫物资目录)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医院防疫物资(详见防疫物资目录)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自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健康路供电公司集资楼1栋1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11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4日11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温宿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某单位

 

地    址:温宿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领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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