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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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10.15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度取暖期燃煤采购项目第五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街嘉惠第五园*栋***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 |
项目概况
榆树市2022-2023年度取暖期燃煤采购项目第五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嘉惠第五园8栋116号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0712】-0124号
项目编号:YZZB-2022102
项目名称:榆树市2022-2023年度取暖期燃煤采购项目第五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2432万元(预算金额包含增值税税额和煤炭到达指定地点运费金额)
采购需求:褐煤32000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5日前交货需求总量的60%,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项目需求的采煤生产企业或煤炭加工企业。
3.2投标人为采煤生产企业,须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加工企业须具备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合格证明。
3.3投标人有固定的煤炭存储地(需提供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资料)。
3.4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3.5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时间范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止);
③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8已在本项目其他标段中标的企业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嘉惠第五园8栋116号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社保);
(3)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
(4)煤炭存储地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资料;
(5)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时间范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止);
(7)投标人为采煤生产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加工企业须具备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报告)。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09月1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
榆树市供热工程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
采购人地址 |
榆树市大唐金街4栋B-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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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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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榆树市2022-2023年度取暖期燃煤采购项目第五标段(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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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2432.00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2432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褐煤32000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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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项目需求的采煤生产企业或煤炭加工企业。 3.2投标人为采煤生产企业,须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加工企业须具备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合格证明。 3.3投标人有固定的煤炭存储地(需提供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资料)。 3.4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3.5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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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30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嘉惠第五园8栋116号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报名。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公告期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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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9-19 13:00 |
开标时间 |
2022-09-19 13: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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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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