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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都镇南太湖大道南侧、庄港河西侧地块商服项目招标公告<[E320584032700157600200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26
截止日期:2022.09.08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七都镇南**大道南侧、庄港**侧地块商服项目七都镇南**大道南侧、庄港**侧地块商服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都镇南**大道南侧、庄港**侧地块商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七都镇南太湖大道南侧、庄港河西侧地块商服项目七都镇南太湖大道南侧、庄港河西侧地块商服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40327001576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都镇南太湖大道南侧、庄港河西侧地块商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备[2022]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江浦江源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七都镇南太湖大道南侧、庄港河西侧地块商服项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七都镇南太湖大道南侧、庄港河西侧

2.1.2建设规模:新增建筑面积约5731.14平方米,最大跨度12米,最大高度18.15米

2.1.3合同估算价:3213万元

2.1.4工期要求:30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竣工日期:2023年8月1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R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要求自2019年8月至今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除外)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招标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非招标项目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

(2)□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号)。

(4)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1时00分至2022年9月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吴江浦江源城乡投资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

有限公司 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七都镇 地 址:***

邮 编:215200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朱佳冰 联 系 人***

电 话:63825073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2年8月26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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