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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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20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经开区新能源及临港经济区项目综合开发招标公告 **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代理机构)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经开区新能源及临港经济区项目综合开发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投 |
长寿经开区新能源及临港经济区项目综合开发招标公告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代理机构)受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 长寿经开区新能源及临港经济区项目综合开发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备注 |
长寿经开区新能源及临港经济区项目综合开发 |
5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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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经开区国土空间边界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80平方公里,目前已累计开发建设约42平方公里,剩余开发面积约38平方公里,涉及晏家、江南、八颗三个片区。本次拟实施长寿经开区新能源及临港经济区综合开发项目片区综合开发总面积约19.18平方公里。其中晏家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面积14.79平方公里(其中已建成区域约10.19平方公里,待建区域约4.60平方公里);江南片区综合开发一期面积4.39平方公里(已建成区域约1.35平方公里,待建区域约3.04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为52.4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30.6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7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10.72亿元),预备费2.65亿元,建设期利息5.99亿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寿经开区新能源及临港经济区项目片区内的共约17个子项目的授权开发+投资合作+建设运营模式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本片区内待建设项目情况见第二篇,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增加或减少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
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内任一成员单位)具有总投资额3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开发、片区开发、PPP项目或其他投资项目) ;
3.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完成招标范围内工作的能力,详见第三篇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https://www.cqggzy.com/changshou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https://www.cqggzy.com/changshouweb/)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
1、缴纳形式
网上缴纳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万元整(人民币) 2、递交截至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时00分前,以招标人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超过提交时间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2、递交方式和账号 ①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公司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公司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帐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长寿支行 帐 号:1239 0501 3510 735 收款单位: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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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保函 |
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原件及其复印件。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万元整(人民币), 3. 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必须和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6.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纸质投标保函。 二、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应在法定时间内签订本项目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签订后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
特别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纸质保函的;
(2)以网上缴纳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到指定账户的;
(3)以网上缴纳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