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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26
截止日期:2022.09.08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项目概况 ****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D-****F*** 项目名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雨花台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D-2022F068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南京雨花台区户籍的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费用3000元以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据实结算,超出部分自行承担。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包括:特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百岁老人。

2、除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以外,南京雨花台区户籍年满80周岁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费用由财政补贴50%,补贴金额上限2500元。

3、除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以外,南京雨花台区户籍65—79周岁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费用由财政补贴50%,补贴金额上限1500元。

注:(1)老年人家庭根据自身扶持金额标准,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分项报价表》中进行选择适配的器具

(2)采购人按照最高标准补贴的前提是各类适老化改造家庭改造清单的总额须大于或等于老人的政策扶持标准,方可按最高补贴金额进行拨付。例(1):南京市雨花台区区户籍政府养老扶助对象选择适配的器具金额累计大于或等于3000元,则采购人按照最高3000元等额拨付给提供适老化改造的供应商,如没有达到的采购人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例(2):南京市雨花台区户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家庭选择适配的器具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元,则采购人补贴适老化改造费用的50%即最高2500元,如没有达到的,采购人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50%结算。(3)南京市雨花台区户籍65-79周岁的老年人家庭选择适配的器具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元,则采购人补贴适老化改造费用的50%即最高1500元,如没有达到的,采购人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50%结算。如有疑问可致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3)除按照政策扶持最高标准以外,余下的50%或高于50%的所有费用由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本次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三家供应商承接本次“雨花台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对雨花台区户籍符合条件的135户老年人家庭的住宅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一户一案需求评估,按照老年人家庭住宅状况和安全、实用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内容主要为居家生活、活动无障碍设施及各种辅具产品添置等,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宁民养老〔2022〕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选取平均分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以改造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青岛路33号二楼

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有效期内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并在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2101587905@qq.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青岛路33号二楼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青岛路33号二楼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文件“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1条”及“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1条”及“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政局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5-57712503

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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