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26 |
---|---|
截止日期: | 2022.08.31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迎旭府二次网及分户热计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迎旭府二次网及分户热计量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新管经〔****〕**号、石新管经〔****〕***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区惠新供热有限 |
本招标项目 迎旭府二次网及分户热计量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新管经〔2019〕20号、石新管经〔2019〕1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正定新区惠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正定新区惠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迎旭府二次网及分户热计量 工程建设内容:迎旭府二次网及分户热计量。 建设地点:迎旭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迎旭府二次网及分户热计量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郑重公告1、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 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 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 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 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 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 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 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 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 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 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 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 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 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 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 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23 00:00:00 至 2022-08-30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3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石家庄正定新区惠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领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正定新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紫金大厦2204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飞 | 联系人*** | 刘伟琪 |
电话:*** | 0311-85951619 | 电话:*** | 0311-6603378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