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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常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26
截止日期:2022.09.29
招标代理: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常州市
内 容:****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一体化)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钟发改审[****]***号批
 
招标公告正文

 

 

2022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一体化)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已由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文名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钟发改审[2022]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钟楼区邹区镇。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高新园)。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邹区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原钟楼区农村水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向阳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岳津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岳溪河水环境整治工程。

2.1.3本工程合同估算价:8903.81万元,其中:设计、勘察最高限价金额244.30万元,采购、施工费最高限价金额为8204.78万元,预备费为454.73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5日,设计完成日期:2022年11月23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4日,施工竣工日期:2023年4月22日。

2.2招标范围:2022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验、工程施工、勘察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以及维护保养、水质日常监测和检测、所有设备的巡查,并承担全部保修责任等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邹区镇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等所有工程设计勘察、采购和施工,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1)设计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运行要求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含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还包括本项目所有地质勘察设计和相关水文地质勘察检测及相关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等服务。(2)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内容。(3)施工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招标人对招标范围的其他要求: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

3.2.1.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1.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2.2设计负责人***

3.2.3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资质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1、若投标人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投标联合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人员或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2、若投标人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投标的,联合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承担过类似业绩:

3.4.1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人员需提供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投标企业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656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为656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EPC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四方竣工验收记录或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三方竣工验收记录。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所载竣工日期为准,项目经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所载造价为准。若造价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3.4.2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人员需提供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投标企业作为设计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

③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

3.4.3设计负责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投标企业作为设计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

③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

3.4.4施工负责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投标企业作为施工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EPC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四方竣工验收记录或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三方竣工验收记录。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所载竣工日期为准,施工负责人***

说明:

①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3.4.4 条类似业绩可不提供;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设计负责人***

②上述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信息库”;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录入主办单位的“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信息库”,联合体协办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录入协办单位的“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信息库”。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③投标人(联合体主办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选择已录入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并建立链接,未建立链接、未选择或链接、选择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联合体协办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信息库”,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但无须制作链接。

④上述业绩资料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⑤上述业绩资料中的中标通知书包括“7.0系统”中生成的中标通知书。

⑥根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并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栏—四库一平台网站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录入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提供原件)。

⑦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则投标人必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⑧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若提供直接发包告知书的请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若类似业绩工程是分包工程,请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8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9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 300元。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会灵东路21号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9栋207室

邮    编:213000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陶叶飞                      联 系 人***

电    话:0519-83839092               电    话:1506199799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友情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在电脑前操作。

5、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zgcjy.com。

7、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升级或修改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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