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8.26招标公告 > 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2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校区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26
截止日期:2022.09.13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 ***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天发改投批〔****〕*
关键词: 校区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8月


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天发改投批〔202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天河区少年宫,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2.1.2 工程位置:项目地点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二期西区核心区域范围内,临江大道以北,员村四横路以西地块。

2.1.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8774平方米,拟新建一栋文化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8652平方米,含计容建筑面积26322平方米(容积率3.0)、不计容建筑面积1233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文艺活动区、科技文化活动区、体育综合区、公益中心(含图书借阅室)、排演和展览中心、管理功能区、配套功能区、地下停车场和设备用房、室外场地配套工程等。

   注: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设计任务书第1.1.7 项、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调整)。

2.1.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2〕8674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7624号、穗国土规划建用字〔2017〕217号、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112号。

2.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天发改投批[2022]22号 。

2.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7 投资总额: 项目总投资为51557.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2843.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925.7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4488.31万元),预备费788.42万元。

2.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调整)》及批复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主要内容: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和完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即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电气(含永久用电)、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设计(包含综合布线、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给排水(含永久用水)、空调通风、消防、人防、室外市政、园林、电梯、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幕墙、环保工程、防雷、标识系统、厨房、机械停车(若需要)、红线范围内室内外交通组织流线、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土方平衡、泛光系统、有关场地树木保护等。

注:本项目中专业工程设计专业要求高的,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项目业主与甲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须由乙方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

(2)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和申报、验收,以及新技术应用的研究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工作,并负责通过广州绿色建筑二星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负责绿色建筑二星设计申报资料并获得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

(3)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配合(如有)等。

3)报建、报批配合工作:负责所需的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各专项(消防、人防、环保、控高、永水、永电等)报建报批、协调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中标人须根据最终的批复文件进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6)BIM技术应用: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不同设计阶段BIM应用成果。根据《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穗建 CIM〔2019〕3号)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阶段报建报批及验收的要求。

7)负责网上填报各阶段报建相关资料,并负责纸质报送材料的整理组卷盖章工作。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调整)、设计任务书。

2.3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调整)和设计合同)

2.4 设计服务期:

2.4.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完善,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5.1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含BIM技术应用费、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为731.47万元。

2.5.2 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3.1条件、3.2(1)-(4)中之一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3.1条件、3.2(1)-(4)中之一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10天内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共人民币14万元:

其中:评审排序第2名5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5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2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投标经济补偿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最终排序前5名的单位(不足5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2年8月23日18时15分至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808820.jhtml)。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808820.jhtml)。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baidu.com选择(地球模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2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1)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勘察单位: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8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9.1.2 邮政编码、地址:***

9.1.3 电话号码:020-38085259

9.1.4 电子邮箱***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

9.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1705、020-83546177、13719205234(李工)

9.2.4 电子邮箱***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

9.3.3 电话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9.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 邮政编码、地址:***

9.4.3 电话号码:020-85536908

2022年8月23日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8月


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天发改投批〔202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天河区少年宫,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2.1.2 工程位置:项目地点位于广州国际金融城二期西区核心区域范围内,临江大道以北,员村四横路以西地块。

2.1.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8774平方米,拟新建一栋文化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8652平方米,含计容建筑面积26322平方米(容积率3.0)、不计容建筑面积1233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文艺活动区、科技文化活动区、体育综合区、公益中心(含图书借阅室)、排演和展览中心、管理功能区、配套功能区、地下停车场和设备用房、室外场地配套工程等。

   注: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设计任务书第1.1.7 项、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调整)。

2.1.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2〕8674号、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7624号、穗国土规划建用字〔2017〕217号、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112号。

2.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天发改投批[2022]22号 。

2.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7 投资总额: 项目总投资为51557.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2843.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925.7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4488.31万元),预备费788.42万元。

2.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调整)》及批复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主要内容: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和完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即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电气(含永久用电)、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设计(包含综合布线、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给排水(含永久用水)、空调通风、消防、人防、室外市政、园林、电梯、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幕墙、环保工程、防雷、标识系统、厨房、机械停车(若需要)、红线范围内室内外交通组织流线、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土方平衡、泛光系统、有关场地树木保护等。

注:本项目中专业工程设计专业要求高的,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项目业主与甲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须由乙方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

(2)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和申报、验收,以及新技术应用的研究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工作,并负责通过广州绿色建筑二星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负责绿色建筑二星设计申报资料并获得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

(3)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细化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实、反馈各阶段、各专业技术经济指标、限额设计量化指标。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配合(如有)等。

3)报建、报批配合工作:负责所需的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各专项(消防、人防、环保、控高、永水、永电等)报建报批、协调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中标人须根据最终的批复文件进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6)BIM技术应用: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不同设计阶段BIM应用成果。根据《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穗建 CIM〔2019〕3号)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阶段报建报批及验收的要求。

7)负责网上填报各阶段报建相关资料,并负责纸质报送材料的整理组卷盖章工作。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调整)、设计任务书。

2.3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调整)和设计合同)

2.4 设计服务期:

2.4.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完善,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5.1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含BIM技术应用费、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为731.47万元。

2.5.2 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3.1条件、3.2(1)-(4)中之一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3.1条件、3.2(1)-(4)中之一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10天内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共人民币14万元:

其中:评审排序第2名5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5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2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2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投标经济补偿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最终排序前5名的单位(不足5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2年8月23日18时15分至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808820.jhtml)。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808820.jhtml)。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baidu.com选择(地球模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2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1)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勘察单位: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8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9.1.2 邮政编码、地址:***

9.1.3 电话号码:020-38085259

9.1.4 电子邮箱***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

9.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1705、020-83546177、13719205234(李工)

9.2.4 电子邮箱***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

9.3.3 电话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9.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 邮政编码、地址:***

9.4.3 电话号码:020-85536908

2022年8月23日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资质条件的企业)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