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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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南航基地商业服务类不动产招租公告 一、出租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出租价 (元/平方米/天) 备注 * **南航城*号楼(颐德楼)一层东北角***室 **.** *.* 整租 * **南航城*号楼(颐德楼)一层东北角***室 **.** *.* 整租 * **南航城*号 |
大兴南航基地商业服务类不动产招租公告
一、出租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出租价 (元/平方米/天) |
备注 |
1 |
大兴南航城1号楼(颐德楼)一层东北角107室 |
74.82 |
7.2 |
整租 |
2 |
大兴南航城1号楼(颐德楼)一层东北角105室 |
62.31 |
7.2 |
整租 |
3 |
大兴南航城2号楼(颐行楼)一层西侧区域底商(靠西) |
102 |
7.2 |
整租 |
4 |
大兴南航城2号楼(颐行楼)一层西侧区域底商(靠东) |
80.9 |
6.6 |
整租 |
5 |
大兴南航城2号楼(颐行楼)二层西侧吧台区域 |
53 |
4.1 |
整租 |
6 |
大兴南航城2号楼(颐行楼)一层西北角区域 |
394.14 |
8.1 |
承租面积可谈,首选功能为银行营业厅 |
7 |
大兴南航城2号楼(颐行楼)一层西侧 |
40.71 |
7.2 |
整租 |
8 |
大兴南航公寓5号楼一层108室 |
90.58 |
4.4 |
整租 |
9 |
大兴南航公寓5号楼一层101室 |
22.62 |
6.6 |
整租 |
10 |
大兴南航公寓7号楼一层西北角区域 |
242 |
4.6 |
整租 |
大兴南航基地商业服务类招租项目,租赁期三至五年(可谈),租赁期三年的,租期内租金不做调整;租赁期为五年的,租期内从第三年始,租金单价上调5%。为充分发现意向承租人对相关不动产商业价值的运营构想,房屋出租用途由意向承租方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拟定并编制运营方案,拟定后由我方评估决定是否可行。2022年度的免租期可根据承租人的经营方案、装修改造方案以及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双方协商确定。
二、出租方及出租房屋情况
出租方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资产执管人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房屋权属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该房屋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截止公告发布日该房屋暂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2019年6月竣工。室内为中等装修水平。
三、出租条件
出租方一次性发布多个出租项目,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租金支付方式可根据具体承租情况商谈。承租方需承担费用包括房屋租金、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通讯、网络等由承租方自行联系运营商解决。前述披露的出租价仅包含房屋租金。水费、电费、采暖费依照国家电网公司、机场动力能源公司的收费标准确定,物业费按照承租人意向享有的物业服务内容双方协商确定。
出租区域允许装修改造,经出租方资产执管单位审核并书面同意装修施工方案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且不得对建筑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如承租人的施工改造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书面审批意见,则承租人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施工活动的合法合规,因承租人施工组织活动而造成的相关违法责任由承租人承担。装修改造后的区域需经资产执管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书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意向承租方将会被出租人拉入企业限制合作名单,限制其与出租人的后续商务合作: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租赁用途的实现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承租方应当自行办理实现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全部审批手续。上述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卫生、经营许可、装修改造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手续。承租方自办理完成上述手续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出示上述手续的正本并提交加盖公章后的相应复印件。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经营手续,并提供必要的须由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
出租方可以根据承租人的承租面积及日常运行在岗人员数量按照一定的配比来给予提供地下停车权限。如果后续地下停车场的车位饱和,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主张收取停车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停车费标准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30日内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停车权限。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2.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3.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招租。4.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五、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为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20个工作日后无意向承租方此公告长期有效。信息披露渠道为南航招标采购网。信息披露期内仅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人与意向承租方协商确定是否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则依据意向承租方递交的《房屋承租申请书》中的其他承诺以及对租赁区域特定经营方案(包括经营品牌),由出租方综合评议后确定承租人。承租方提交的报价占比40%,经营方案占比50%,其他承诺占比10%,共计100%。
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将《房屋承租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密封后递交给出租方的项目联系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航 联系电话***
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与招租方联系,欢迎现场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