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8.24招标公告 > 高明区2022年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高明区2022年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2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食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24
截止日期:2022.08.31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西江**景阳街**号   邮政编码:******   三、采购需求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 食品
 
招标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高明区2022年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528500

  三、采购需求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三强化三覆盖、人物同防的基本原则,上门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市场主体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开展“高明区2022年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四、预算限额

  项目安排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500000.00元);实际结算费用以成交单价及实际检测数量为准进行结算,服务期间有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成交单价的,按政府文件要求调整;在不超过的预算限额内支付实际费用。本项目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4月17日,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项目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若上级政府部门要求终止,则本项目按要求终止,费用按实际发生的结算。

  五、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级疾控中心无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能查询到的全国核酸检测机构,查询网址为http://gjzwfw.www.gov.cn/fwmh/healthCode/indexNucleic.do(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六、项目内容

  负责高明区2022年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服务。

  (一)服务目标: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RNA测定(单样检测),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①样本类型:人员标本、产品标本、环境标本;②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③按规定处理废弃物;④接受临床相关咨询。检测范围: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等。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具备项目开展所需的资质、能力和资源,能够满足采购人委托的检测需求,包括实验室检测设施设备和人员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检测方法等,用于检验、环境、数据处理和分析等,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

  2、取采的检测技术方法及相关检测仪器、诊断试剂等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 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注册,并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技术准入方可应用。

  3、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专人每周一至周六定时前往指定地点提供采集样本的服务,时间为8:30-17:30。遇特殊情况需配合采购人机动采样。采集、运送样本规范按照卫健委和疾控中心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印发的最新生物安全标准执行。

  4、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取样耗材和专业指导,包括:咽拭子、血标本、标准编号、打标签、贴管等。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对当天采样送检的标本完成检验结果的质量,对检验结果的质量问题负法律责任。对检测结果异常者,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对接人,并按照相关指引做好相关防护工作,且有权上报广东省防疫指挥中心。

  6、成交供应商当天完成采样后,立即送达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在到达实验室6个小时内出具,采购人参检人员能在粤省事小程序等网上(系统)查询检验结果,并保证检验报告精准、科学、高效;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需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并按规定处理、上报。

  7、供应商在采样、检测工作过程中,因故造成采集人员信息错误或无法确认检查结果的,应主动联系免费重检。

  8、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特殊检测项目采集标本容器及相关耗材,以及耗材包装与配送服务。

  9、成交供应商根据各患者人体材料选择合理检验方案,进行数据管理、物流管理、标本管理等。

  10、所有样本均采用专用样本接收箱,每个运送箱都配有安全锁、温度控制液晶显示器、生物安全标识及联系电话***

  11、本项检测项目因采样及运输等多方面原因,存在一定的假阳性、假阴性的可能性,如出现此种情况,除因采样不正确造成的原因以外,由供应商免费进行复检,对样本检验结果不正确造成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12、成交供应商须对样本进行信息记录(病人信息、采集时间、接收标本时间、出具报告时间、检验人等),分析总结实验数据,能对后续问题进行解答和相关技术支持等。

  13、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检测质量,并确保检测样本运输安全、防疫工作安全及检验过程中的其他全部安全,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4、所有样本最终由成交供应商处置(特殊情况除外),成交供应商保证对所有被检测人信息、样本及检验结果等相关资料保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

  七、公告期限

  1、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公告网址: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scjgj/tzgg_1106233/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31日上午9:30前先到五楼规划财务股办公室报到,随后到会议室参加竞标(需法人或其委托人现场参与,委托人需带委托证明原件)。

  八、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含四表一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最少含三表一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需现场核对,复印件上需写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

  九、询价方式

  1、各供应商按照“需提交的资料清单”要求准备好资料,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5点30分前通过EMS邮寄或直接将资料密封送至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景阳街30号五楼规划财务股,密封处需盖单位公章,资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视作废标。2、在EMS邮件单“内件品名”项目一栏中须注明:高明区2022年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未注明的,采购方将视作废标。

  2、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询价。资料审核不通过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限额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有2家或以上,采购单位将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评定。

  (1)、投标人所获证书资质。获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医疗许可证且具备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通知书;获得有效的新冠核酸室间质评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2)、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及服务质量承诺,如制度保障、技术保障、 服务过程监督、服务总结、改进措施等)进行横向比较。

  (3)项目实施时间承诺。根据供应商承诺的现场采样工作结束后出具检验报告时限进行横向比较。

  (4)同类项目经验。根据供应商提供近年来同类检验委托服务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5)项目团队配置情况。供应商配备技术人员具备PCR上岗培训证书。

  (6)价格情况。以投标价格为依据。

  (7)其他情况。供应商能给予信息化支持,提供报告单网络直接传送、查询、打印配套服务。

  4、若参加报价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仅有1家,则按照是否超出预算金额的情况最终决定是否直接委托。

  5、在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上公布询价结果公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其他必要载明的事项

  各供应商须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供应商投标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发生的实际情况,为保持该项目的连续性,在该项目终止后、我局尚未采购到其他公司的情况下,可以由原中标公司继续提供相应的服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新的中标公司支付。


附件1:高明区2022年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环境、产品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综合评分表.doc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 1+1大厦2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