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仪器检定校准
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有关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资质及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附件、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资质,则应提供认可证书、校准能力附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服务供应商资格(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资质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说明
(一)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一览表(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 (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医疗仪器检定校准服务 |
1项 |
181358.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强检免征部分仪器按实际情况执行) |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内指定地点 |
注:1.供应商的报价包括采购清单内所有仪器检定、校准、测试、运输、交通费、出差费、食宿费、邮寄(含保价)、税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以外的其它费用。
2.★本采购项目设有采购预算价,中标供应商报价不得大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上午7: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四、我院拒绝接受以下报价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报价资料。
2.不符合项目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价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报价资料。
4.传真、电子邮件***
5.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价资料。
6.虚假的报价资料。
五、★投标报价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交至茂名市人民南路168号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7楼招标办,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mm0973@126.com。
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mm0973@126.com
传 真:0668-2817680
邮 编:52500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