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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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项目名称经开区创新示范基地三期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zqt******-***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经审核的审核成果文件止。 生成投标文件和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工期按***天 |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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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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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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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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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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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创新示范基地三期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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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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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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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qt20220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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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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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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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经审核的审核成果文件止。
生成投标文件和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工期按100天填写,此工期不作为评审标准,仅用于投标文件上传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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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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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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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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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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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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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欧明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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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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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启、王芳;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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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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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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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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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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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投资额约35000万元,审计费用约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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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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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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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费用为固定费率1.3‰;审核成果费用最高限价费率为1.5%(投标报价只报此项费率,审核成果费用报价费率不可以为零或负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基本费用以项目审定工程造价为计费基础,审核成果费用以项目审减额为计费基础,跟踪审计费用计算方式为:基本费用(项目审定工程造价×1.3‰)+审核成果费用(项目审减额×审核成果费用中标费率)。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中标费率不做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注:投标报价费率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如填报多位小数的,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正投标报价费率(如:某投标报价费率为0.485%,则修正为0.49%;某投标报价费率为0.484%,则修正为0.48%)。若投标单位报0%或负数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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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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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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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服务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1、成立项目跟踪项目组,编制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确定投资控制目标、重点环节及应对措施;
2、审核项目前期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向甲方提交审核结果;
3、对承包方上报的请款期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计价进行审核,并提供按工程形象进度(月)付款的意见、建议。
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结算,项目竣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5、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发生的费用,超过一定限额的,提请建设单位履行报批程序,并向甲方书面报告;
6、项目承、发包方发生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时,为甲方和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意见;
7、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会议,对项目投资控制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8、其他与项目投资控制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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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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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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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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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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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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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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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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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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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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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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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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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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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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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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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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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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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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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9月3日8时00分(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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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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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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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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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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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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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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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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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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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金额:4365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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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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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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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表10.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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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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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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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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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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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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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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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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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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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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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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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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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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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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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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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3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2.解密时间为 2022年9月13日8点00分至 2022年9月13日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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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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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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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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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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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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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2年9月13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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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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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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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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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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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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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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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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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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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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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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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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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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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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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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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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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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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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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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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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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全部竣工且跟踪审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相关结算资料,并经财政审查备案后一次性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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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及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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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项目负责人***
(1)不少于3名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相关证书)。(其中至少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不少于1名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相关证书)。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项目组成员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更换人员的条件必须高于或等同于原先人员的资历。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每周在岗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其他人员每周在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中标人中标后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约定的考勤要求,未按规定在岗履责的,项目负责人***
3、为本项目服务而配置的办公设备、场所及驻点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等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4、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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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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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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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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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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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9〕120 号)文件管理规定,收款单位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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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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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中标人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图纸等资料 和所有权的知识产权将归属于招标人,且不得索回。 招标人有权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等,并不需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且不需要支付任何使用费用。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图纸等 资料均应为原创,不得包含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造成相关责任及索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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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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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需了解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造价政策,项目负责人***
3、中标价格(费率)包干使用,中标人不得因“设计变更、施工标段划分调整、市场变化、规范和标准调整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向采购人提出调整。中标价格(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
4、经开区限制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限制投标企业名单以招标人开标现场递交至评审委员会的名单为准。
5、项目公示期满,下发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规定时间参加项目开工前约谈,中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公司副总以上)和项目负责人***
注:中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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