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JG2022-1488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8月15日 14时30分~2022年9月5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809.453021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及【3.2.2】资质。3.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或②和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③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注:1)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设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2.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和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②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务,并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③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执行。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3.3.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两家设计单位、两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 装饰装修施工 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3.3.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施工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6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施工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9月5日 10时0分 - 2022年9月5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15日 14时30分 - 2022年9月5日 10时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9月5日 9时45分 - 2022年9月5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中国大酒店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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