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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化院天津试验基地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23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23
截止日期:2022.09.13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重招)北化院试验基地项目*****-**-PC-PS**-****-A火灾报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北化院试验基地项目*****-**-PC-PS**-
 
招标公告正文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重招)北化院试验基地项目01012-01-PC-PS01-6003-A火灾报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北化院试验基地项目01012-01-PC-PS01-6003-A火灾报警系统(WZ20220815-3605-11606-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灾报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火灾报警设备部件
1.00
包1-火灾报警系统
2
火灾报警装置
1.00
包1-火灾报警系统
3
火灾警报装置
1.00
包1-火灾报警系统
4
火灾报警触发器件
1.00
包1-火灾报警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应提供近5年内国内石化行业(连续运行一年以上)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包含多套完整网络节点(火灾报警控制器、图形工作站、网络控制器)组网)的火灾系统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产品型号、数量、签署盖章页等。

    3.1.7 .投标商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立即与设计进行技术确认,签署技术协议,并排产供货,不会以没有与买方签署合同为由而拒绝供货,耽误现场工期。

    3.1.8 .投标商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同时,为重要设备材料提供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也应当完成信用认证。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9 26. ★卖方提供系统中各类设备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的有关规定。

    3.1.10 25. ★卖方提供系统中各类设备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有关规定。

    3.1.11 24. ★卖方提供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2008的有关规定。

    3.1.12 23. ★当偏差项不可接受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1.13 22. ★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请购文件的总则(本目录1)、技术要求(本目录2)、特殊要求(本目录3)、 试验与运输要求(本目录4)、要求提供的资料(本目录5)以及附件中的要求(本目录6)有偏差时,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格式见附件6.3.2)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请购文件的要求。

    3.1.14 21.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 导线进行复查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当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及设备不符合系统要求时卖方有 权不进行调试开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采购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未提出疑义开始调试后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解决。

    3.1.15 20. ★卖方应至少无偿提供1套专用安装工具,安装工具至少应包括进口品牌4V电动螺丝刀和18V带冲击功 能锂电钻(2电1充,全套安装配件)、数字万用表、多功能工具箱等,2套火灾报警系统维护工具(包括不 仅限于:烟枪(二合一)、火焰探测器测试灯、激光对准仪、线性红外感烟探测器调节器、线路测试仪、调试适配器、探测器测试伸缩杆套件、探测器拆装工具、烟头测试气罐)。(卖方应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6 19. ★卖方承诺开车备品备件、易损件,免费提供全部配套辅材,包括不仅限于:安装配件、螺丝、垫片、 绑扎带、标签、胶布等。(卖方应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7 18. ★卖方应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OPC协议或MODBUS协议等标准接口和协议,所有系统的SDK、数据 库等标准接口,应为智能工厂系统、电视监视系统、智能卡管理系统、广播系统预留足够的通讯接口,无偿配合第三方进行应用开发调试,实现火灾报警系统与智能工厂、通信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应急响应系统的联动对接,直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卖方应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8 17. ★卖方所提供的硬件(除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包括所集成的其它第三方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技术培训、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指导安装、现场测试、配合系统消防验收,直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套系统运行负有完全责任。(卖方应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9 16.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接线。

    3.1.20 15.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工厂验收前(FAT),提交各单元消防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及各单元图形工作站画面设计文件给设计院确认,文件中的数据和图片应从软件中直接生成或截图。

    3.1.21 14.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本系统提供数据上传接口,将报警/故障信息等数据提供给其它电信系统,同时可接收其他系统的时钟同步信号,实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电信系统的时钟同步。

    3.1.22 13.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在报价文件中具体说明。

    3.1.23 12. ★防爆声光报警器应为室外型,喇叭声压级不低于110dB,上述要求应在检验报告内体现。防爆声光报警器外观为半球型。

    3.1.24 11. ★消防联动电源应能显示主电源、备用电源(蓄电池)的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和备电(蓄电池)电量, 同时必须通过光缆将电源各种工作状态传输给上位机。

    3.1.25 10. ★多台消防广播主机间必须能互联互通。

    3.1.26 9. ★消防电话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间必须能通过光纤连接。

    3.1.27 8. ★光纤线性感温探测器的标准报警长度必须不大于1米,探测器为24VDC供电,单通道测量距离大于1公里,以上3项参数必须在消防产品认证型式检验报告中有体现。

    3.1.28 7. ★防爆火焰探测器应具有Exida或TUV或FM的SIL2认证及FM(3260)认证.

    3.1.29 6. ★立柜及壁挂式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功能模块必须选用具有FM(3010)或VDS(EN54) 认证的设备。

    3.1.30 5. ★卖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器、各类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自动报警管理平台等,必须以控制器主机品牌构建系统,不应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

    3.1.31 4.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必须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证书或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或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3.1.32 3. ★卖方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33 2. ★卖方提供的各类电信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3.1.34 1. ★卖方应具有有效的 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2日 8:00时至2022年8月29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3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09:00

    开标地点: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1(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地铁朝阳门站G、H口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9月13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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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00101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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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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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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