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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2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电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23
截止日期:2022.09.16
招标代理: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电梯采购项目已经******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
关键词: 电梯
 
招标公告正文

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徐州市贾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电梯采购项目已经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青山泉超越大道南侧,西经三路西侧

3.2 工程规模:电梯采购及安装,电梯17台,最高限价350万元;

3.3 招标范围:本次电梯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包括:电梯的设计、生产、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和保险、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装卸、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税费、与总包方及其他专业工程等单位的配合、技术监督部门检验验收费、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招标人使用、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所有费用(免费维修保险费用、电梯年检费用(首次电梯年检费用)等),即“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

3.4 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及安装。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甲方正式通知中的提前或推后,则本合同中的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3.5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电梯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其中:
    3.5.1、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并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及《电梯检验合格证》等相应的文件证明。
    3.5.2、电梯的主要性能指标指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感和快速性、停站准确性、振动、噪音及电磁干扰、节能和装璜等;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1.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A、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3亿元人民币(含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大于1200万元人民币(含1200万元),须有电梯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投标品牌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3亿元人民币(含 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

C、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电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本次电梯招标项目规格要求相一致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货梯B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B级许可证,或有其指定的具备同等资质的电梯安装及维修单位,并要求电梯生产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5.3 投标品牌设备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  

5.4 项目负责人***

5.4.1 项目负责人***

5.4.2 项目负责人***

5.5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 单位负责人***

5.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5.8 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6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 2022 年9月16日。

6.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2 年9月16日10时0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2 年8月30日17时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 ( http://218.3.177.168/xzhynew) 向招标人提出。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9月16日10时00分。

7.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贾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80218352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陈峰

电        话:0516-8574359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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