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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3209822022082201-BD-00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2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23
截止日期:2022.09.26
招标代理: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 标段编号 ****************-BD-***; 标段名称 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
 
招标公告正文

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822022082201 项目名称 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
标段编号 3209822022082201-BD-001; 标段名称 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8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9月26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公告

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常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6638㎡。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本项目只实施一期,规划方案设计应按用地红线整体考虑,合理设置分期实施范围,一期建设范围内应配套齐全所有功能,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4.79万平方米;二期范围内建筑面积根据容积率情况自行调整。

2.1.3合同估算价:约6983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57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质量要求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常盐园区人才社区项目一期EPC的勘察、设计、各项手续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涉及的各类专业设计及施工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及降水、危大工程专项设计等)、室外装饰、机电(给排水、电气、通风及排烟、消防等)、智能化、外场配套、景观绿化(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不含燃气、自来水、供配电、通讯;

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包括:电梯、消防设备以及涉及各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各类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施工总承包内容:场地整理、地块围挡、地勘、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等)、房屋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通风及排烟、消防等,不含供配电)、室外装饰、电梯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外场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不含燃气、自来水、供配电、通讯。

2.2.2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取得《审图意见合格证书》,限额设计,设计成果概算不突破投资概算总额。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验收要求,满足验收“合格”标准;

(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和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满足验收“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允许联合体)

①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的设计资质;

②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等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除不可抗力以外),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东路1号4幢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大丰区人民北路与通港大道交汇处(丰尚国际17层)

联 系 人***

电    话:1334799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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