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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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15 |
招标代理: | 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第三方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交易中心平台(**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第三方运维 |
紫阳县污水处理第三方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FCG-紫阳县-2022-0018
项目名称:紫阳县污水处理第三方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1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0座镇污水处理厂和12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2,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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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3802700.00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2,700.00 | 3,802,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合同包2(12座镇污水处理厂和24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
合同包预算金额:3,536,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36,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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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3536300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3,536,300.00 | 3,536,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合同包3(县城及所有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污泥、大气第三方监测、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3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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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355000.00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355,000.00 | 35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合同包4(与市南水北调中心联网的县城、麻柳镇、蒿坪镇、任河咀、红椿镇、毛坝镇污水处理厂共计32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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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800000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合同包5(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废水处理系统第三方运维):
合同包预算金额: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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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720000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720,000.00 | 7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0座镇污水处理厂和12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12座镇污水处理厂和24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县城及所有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污泥、大气第三方监测、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与市南水北调中心联网的县城、麻柳镇、蒿坪镇、任河咀、红椿镇、毛坝镇污水处理厂共计32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废水处理系统第三方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0座镇污水处理厂和12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12座镇污水处理厂和24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县城及所有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污泥、大气第三方监测、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能力附表需具备:第五章第一项所有的检测内容,缺一不可)提供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与市南水北调中心联网的县城、麻柳镇、蒿坪镇、任河咀、红椿镇、毛坝镇污水处理厂共计32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废水处理系统第三方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8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2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需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项目名称(合同包号)+公司+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发送至QQ邮箱1758260619@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缴费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6.投标单位负责人***
名称: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