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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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07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GW-CS-****-***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 |
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022-2024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GW-CS-2022-044
2、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2022-2024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项目(重发公告)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95600.00元(大写:玖万伍仟陆佰元整,已含税)
5、采购需求:物业保障分公司计量器具检测及校准服务
6、服务期限:24个月,计划2022年8月15日-2024年8月14日;每批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及校准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单位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磋商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批次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批次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响应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投标人(响应人)近1年内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指物业保障分公司负面清单)。
注:磋商(招标)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到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供应注册”成功截图,以电子邮件方式填写“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上述所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递交,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报名成功,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
所有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成功的单位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在网站直接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16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码,并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可微信查看“苏州发布”公众号)并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不得超过37.3℃)检测等其他事宜。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第一次公告结束后报名少于3家或提交最后报价少于2家的,则进行重发公告。
3、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714室
联系人***
电 话:0512-69899999-56675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215101
十、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部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投诉邮箱:jhczyjyzx@sz-m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