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 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3.10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2018〕第 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5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4 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柒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10008250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 (被保险人) 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 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 (保单) ”的原则。电子保函 (保单) 须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 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
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 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6.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