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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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02 |
招标代理: |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国道斜交道口**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斜交道口**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 |
关键词: | 国道 |
329国道斜交道口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329国道斜交道口新建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329国道斜交道口新建工程,内容包含329国道与兆龙路临时改道道路斜交道口,和新建连通加油站与兆龙路临时改道道路车行道两部分内容。其中:329国道与兆龙路临时改道道路斜交道口为对329国道中分带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112.9m,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新建连通加油站与兆龙路临时改道道路车行道工程范围长度约122.2m,标准横断面宽度为6m,道路性质为临时道路,设计速度15km/h,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图纸范围内的道路、交安、路灯、科技设施等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550305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 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1公开招标。
5.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 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 函操作说明》)。
5.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 年 8月31日 15 时整。
5.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1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2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6.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1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9:30止(北京时间)
7.2 投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收。
7.3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与投标地点一致,届时请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该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注:投标人现场送达投标文件的代表必须满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在大厦的疫情防控要求,包含全程佩戴口罩,按照要求出示符合规定要求的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满足投标截止当日宁波市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进入大厦递交投标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4逾期送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媒介: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http://www.nbggzy.cn)、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kxzx.com/)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 标 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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