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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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25 |
地 区: | 石家庄 |
内 容: | 关于选聘***中融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冀**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玲燕、刘璐等***名债权人对***中融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汇通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由*******人民法院 |
关于选聘石家庄中融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2年8月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0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玲燕、刘璐等435名债权人对石家庄中融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汇通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由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5日作出(2022)冀0102破2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中融汇通公司重整工作,现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对中融汇通公司所涉及的已竣工未结算项目、未竣工未结算项目、以及在建工程续建至验收合格状态的续建工程等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2.根据中融汇通公司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申报条件
1.报名单位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相应资质;
2.报名单位与中融汇通公司及其股东、负责人***
3.报名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申报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拟派出团队负责人***
2.申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载明经办人或者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
4.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与中融汇通公司及其股东、负责人***
5.管理人要求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后的材料(请提供一个保存有申报文件电子版的U盘一并密封)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
四、费用支付
1.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即固定价格,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2.无预付款,费用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将盖章的书面报名材料(一式叁份)邮寄至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39号高营镇人民政府一楼;联系人高律师,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确定入选机构,本次选聘选取正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家,备选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家;如果报名参选机构仅有一家时,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2.管理人将本次选聘结果向人民法院报备后,与最终选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本选聘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即视为自愿同意在选定其作为本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后20日内完成造价工作并出具造价报告、意见等文书;
3.中融汇通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暂无资金支付造价费用,该费用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5.如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服务费用;
6.参与本次选聘的相关费用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石家庄中融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