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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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9.03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皓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皓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皓博公司)破产清算案,为顺利推进皓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皓博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皓博 |
河北皓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0日裁定受理河北皓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皓博公司)破产清算案,为顺利推进皓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皓博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皓博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经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工商注册号为:130430000007885,住所地为河北省邯郸市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发展大道,法定代表人为张子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企业经营范围:机械研究服务,自行车及配件、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研发、制造、销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皓博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工作成果满足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对皓博公司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车辆、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二)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三)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四)按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五)根据本案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资质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当入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并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二)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曾承接过破产评估业务的机构优先考虑;
(四)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评估机构参与人员要求
(一)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评估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二)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
(三)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
五、费用支付
(一)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费用的支付:无预付款,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三)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书应用档案袋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评估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
7、报名单位已被编入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
8、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评估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明确说明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在2022年9月3日前出具正式报告);
(8)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七、报名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
2、联系人***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8月23日17:30止。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聘请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同意而为,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结合评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皓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