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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科技大楼部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17 标签: 重庆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17
截止日期:2022.08.22
招标代理: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代理机构)受***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对气象科技大楼部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包*(商品种数:*)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对气象科技大楼部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40,219.52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440,219.52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维修拆除,顶面翻新,地面地砖更换,消防通道墙面翻新,软装配套改造,门拆除及定制安装,网络音视屏改造,家具定制,强电改造等零星维修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规定规范要求。
    ¥440,219.52 1(名) ¥440,219.52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二)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竞采文件的要求
  •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2-08-22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2-08-22 12:00:00(北京)
  •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30日历天

  • (二)报价要求:

    本次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并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清单采用除税全费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项清单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费(垂直运输费除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

    2.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范围的规定,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予以自主报价。

    3.报价原则:各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TYAZ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建筑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人工机械降效、措施费、二次转运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预留预埋,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含高温补贴),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完成这部分工作内容,且不能得到额外支付。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若竞采时未发现,结算时按最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考虑。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应根据采购文件一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竞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竞采报价的单价中,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垂直运输):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5.供应商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纳入除税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及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办理的工作的费用,以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应采取的全部措施费用。

    5.2供应商施工的临时设施等用地费用。

    5.3对周边建筑的保护、行车行人干扰、交通转换等措施费用。

    5.4材料及半成品的下车、堆放、仓储保管及二次转运至安装地点等全部费用;施工范围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费用;与周边单位、居民等其他工作产生的配合及协调管理等费用。

    5.5办理环卫、噪音、防尘等相关手续的费用(包含《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载明的防尘和降噪要求)。本工程建筑垃圾外运必须执行渝府办〔2014〕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5.6拆除的建筑垃圾,废旧门窗等,供应商须负责清理处理,保完工清场,转运、处置费用纳入报价中。

    6.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6.1除采购人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供应商质疑作修改外,供应商在编制竞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竞采过程中未发现的,采购人有权按最不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予以修正,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

    6.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为采购人收方为计算依据,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G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6.3 供应商只有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成交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将按竞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

    6.4 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该项清单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费(垂直运输除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竞采报价的唯一依据,供应商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的描述结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响应的技术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7.材料采购及报价

    7.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由供应商自行采购,不得采购伪劣产品。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成交供应商采购材料、设备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表并经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采购。

    7.2材料运输距离、运杂费、装卸费、二次转运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和试验费和保险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7.5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6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内,均由供应商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结算不作调整。

    8.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9.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费率与响应时的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竞采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的,结算时若供应商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供应商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供应商填报费率结算,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将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

    10.其他说明

    10.1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建筑垃圾外运(如果有)必须执行渝府办〔2014〕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

    10.2按政策规定应由施工单位购买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0.3本项目施工水电的接入口由采购人指定,供应商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水电接入口之后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供应商竞采报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10.4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报价函中填写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响应,按无效处理。

    10.5各供应商须踏勘现场,了解本工程及周边区域的现场情况,包括工地位置、周边区域施工情况、施工难度、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场内外排水、临设搭建、场内运输及多次转运、垂直运输、拆迁干扰、材料和机械堆场、施工作业面、交叉干扰、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及周边区域现场情况等而导致的索赔和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1. 变更

    11.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范围 。

    所有工程变更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增加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的调整及变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实施,如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采购人有权处予该变更金额的2倍违约金。

    11.2 变更估价

    11.2.1 变更估价原则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G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的规定执行。

    11.2.1.1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竞采的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竞采的综合单价计价。

    11.2.1.2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竞采的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竞采的综合单价确定。

    11.2.1.3当已标价工程清单中无对应项目和参照项目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TYAZ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建筑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并按竞采总价与采购限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执行(其中材料价差、未计价材料、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其中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确定原则:竞采时有的人、材、机按竞采价执行;竞采时没有的人、材、机,采购人充分结合建筑市场行情核质核价,不高于施工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和背离市场行情,最终以审计审定的结果为准。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作为无适用子目的综合单价。

    12.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肆万零贰佰壹拾玖元伍角贰分(¥440219.52元),分部分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单独发布的附件。供应商的竞采总报价、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每项清单的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 (三)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前,成交人按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2.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80%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6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采购人上级主管监督机构委托的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成交人按审定金额的3%向采购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质量保修期为二年),成交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15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工程审定金额工程款至100%。

    3.工程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无息退还给成交人。

    4.每次付款前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如发票开具问题导致延期付款的,所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65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重庆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工程量清单及限价-气象科技大楼部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xlsx
    , 20220817-气象科技大楼部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doc
    报价网址: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login-app/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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